2025年1月12日 星期日

《解答》公務人員保障制度與實務

 

 標準答案 學生答案
配分:[10.00]
得分:
1. 下列公務人員之公法上財產請求權,何者不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1. 依法執行職務涉訟輔助之律師費用7 萬元
  2. 經服務機關核准之加班費2500元
  3. 執行職務墊支之必要費用高鐵票1400元
  4. 經服務機關核准實施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之費用4500元
詳解:
簡報第45頁。
配分:[10.00]
得分:
2. 下列何人可以依公務人員保障法之規定提請救濟?
  1. 常任文官
  2. 政務人員
  3. 民選公職人員
  4. 軍職人員
詳解:
簡報第14頁
配分:[10.00]
得分:
3. 關於公務人員之辭職,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1. 應以書面為之
  2. 服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應於收受辭職書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准駁之決定
  3. 服務機關首長本於領導統御權,得拒絕公務人員之辭職
  4. 服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逾期未為決定者,視為同意辭職
詳解:
簡報第29頁。
配分:[10.00]
得分:
4. 關於保障事件之再審議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1. 只有對復審決定可以提起再審議
  2. 申請再審議應於2個月之不變期間內為之
  3. 於提起行政訴訟前亦得提起再審議
  4. 原處分機關或服務機關也得向保訓會申請再審議
詳解:
簡報第77-78頁。
配分:[10.00]
得分:
5. 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下列何者不能提起復審救濟?
  1. 考列乙等
  2. 沒有法律依據的書面警告
  3. 嘉獎以上的獎勵
  4. 一次記二大功
詳解:
簡報第55頁。
配分:[10.00]
得分:
6. 乙公務人員不服科長將其座位安排在印表機及影印機附近,嚴重影響其健康,請求移動印表機、影印機或調整其座位,服務機關開會討論後,決議不異動印表機或調整座位,請問乙得循何種程序提起救濟?
  1. 申訴、再申訴,不得提起行政訴訟
  2. 申訴、再申訴、行政訴訟
  3. 復審、不得提起行政訴訟
  4. 復審、行政訴訟
詳解:
簡報第50頁。
配分:[10.00]
得分:
7. 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下列何者不能提起復審救濟?
  1. 申誡一次
  2. 曠職核定登記
  3. 不予敘獎之決定
  4. 劣蹟一次之註記
詳解:
簡報第51-57頁。
配分:[10.00]
得分:
8. 下列何種復審事件,不得為不受理決定?
  1. 不服的懲處處分已經被原處分機關撤銷
  2. 復審人在線上提起復審後,沒有在30日內補送復審書
  3. 對通知其列席考績會的開會通知單提出復審
  4. 對已確定之處分依行政程序法第128條規定申請重開行政程序並請求撤銷
詳解:
簡報第60、61頁。
配分:[10.00]
得分:
9. 關於公務員之加班補償,以下敘述何者錯誤?
  1. 公務人員經指派於法定辦公時數以外執行職務者為加班,服務機關應給予加班費、補休假
  2. 機關因預算之限制或必要範圍內之業務需要,致無法給予加班費、補休假者,則無庸給予
  3. 各機關對所屬公務人員待命時數之加班補償,亦得訂定換算基準,核給加班費、補休假
  4. 公務人員補休假期限至多為二年
詳解:
簡報第37頁。
配分:[10.00]
得分:
10. 下列何者是公務人員保障法之適用或準用對象?
  1. 公立學校校長
  2. 陸軍上尉巡防官
  3. 國民中學總務處文書組組長
  4. 市政府文化局約僱人員
詳解:
簡報第14、2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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